司法親子鑒定的有哪些常見用途
司法親子鑒定的有哪些常見用途?
目前,親子關系糾紛的種類越來越多,但歸根結底,主要是當事人在確定互相之間是否具有法律和生物意義上的親子關系,并以此為起訴依據,從而衍生的權利義務關系。
案例:曾經有一位王先生,與前女友未婚生有一個兒子名叫石頭。在王先生與別人結婚后,其前女友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要求王先生支付兒子的撫養費,并要求其承擔撫養義務,此案件經過法院提出意見,進行司法親子鑒定,鑒定意見出來后,王先生與兒子石頭之間存在生物學親子關系的概率在99.99%以上,法院認為雙方親子關系為事實,并根據兩人情況,進行了庭外調解,之后,王先生表示,愿意支付撫養費并承擔撫養義務。
在這個案例中,親子關系鑒定尤為重要,正因為雙方出具了司法親子鑒定報告,案件才得以順利的庭外調解成功。若當事人不愿意配合DNA親子鑒定,以目前我國的法律而言,是沒有權利強制當事人進行親子鑒定的,因此,也無法通過客觀事實來判斷此案的關系。所以,在法律中,如果只是想作為起訴理由,那么當事人的一方可以進行個人的親子鑒定,而如果想要作為證據,那么就需要當事人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去進行司法的親子鑒定。
司法親子鑒定,需要當事人提供被鑒定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證明,并且當事人需要到場采樣,拍合照,填寫委托手續,簽字,按指紋。出具的司法親子鑒定意見書具有法律效力,全國公檢法認可。司法親子鑒定報告書,除了打官司,還可用于上戶口,遷戶口,補辦醫學出生證明,出國移民,做公正,用于財產糾紛繼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