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鑒定理論
親子鑒定理論
親子鑒定( parentage testing)是通過對人類遺傳標記的檢測,根據遺傳規律分析,對有爭議的父母與子女血緣關系的鑒定。涉及父母與子女關系的親權糾紛( disputed parentage)可見于:
(1)私生子,女方指控某男子是孩子的生父;
(2)丈夫懷疑孩子不是自己親生;
(3)懷疑醫院調錯嬰兒;
(4)失散兒童及失散親屬的確認;
(5)違紀超生子女的血緣鑒定;
(6)財產繼承糾紛;
(7)涉外婚生子女移民案件的血緣鑒定;
(8)拐騙兒童案;
(9)強致孕案,嫌疑人否認涉案時。
親子鑒定中,需要確定與小孩有無親子關系的男子稱為有爭議的父親,或假設父親,或被控父親( alleged father,AF)。同理,需要確定與小孩有無親子關系的女子稱為有爭議的母親,或假設母親,或被控母親( alleged mother,AM),簡稱親子鑒定可參考的指標很多,包括非遺傳特征與遺傳特征兩大類。前者如根據妊娠期限推測受精日期,若能證明受精期內,有爭議的父親不可能與小孩生母有性關系,則可排除AF的父權;后者包括如毛發顏色、皮膚顏色、耳毛、臉型及短指或多指畸形等多基因決定的遺傳性狀和單基因座決定的遺傳標記。這些指標在親權鑒定中并不是同樣有用,選擇時應該注意。通常用于親子鑒定的指標或遺傳標記,應該是一種簡單的遺傳性狀,經過家系調查已確定遺傳方式按孟爾定律遺傳,群體調查證明具有遺傳多態性,具有比較高的排除非親生父親的能力。在出生時,該遺傳標記已完全表現,并且終生不變,不受年齡、疾病及其他環境因素的影響。